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研究生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成立学科考核组,组织实施各学科初选和复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方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取线下进行。考生需到研究所进行统一考试。
(二)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线下进行笔试;第二阶段采取线下进行面试考核。
1. 学科复核时间
4月23日: 分学科组织线下笔试。
4月24日至25日: 分学科组织线下面试考核。
2. 提交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提交至牧医所研究生工作处审核。材料内容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3. 学科复核注意事项
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复核考试开考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核承诺书》。除个人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复核期间将全过程录音录像。
4.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为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为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笔试部分的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笔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15-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5-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下同),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左右,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与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由考核组成员采用英语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5分钟左右,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含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应在研究所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研究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拟录取考生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将体检表寄送牧医所研究生工作处。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研究所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
研究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研究所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研究所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研究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5861;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七、其他
本方案由牧医所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