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牧医所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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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生院共下达我所博士招生指标18人,其中包括统招计划10人,硕博连读3人,联合培养4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现将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我所考生考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如报考专业未被录取,可在一级学科内进行所内调剂。

二、  招生名额分配

依据各专业201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人数占全所导师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各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名额。

专业

分配名额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7(含硕博连读2人)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6(含硕博连读1人)

预防兽医学

2(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草业科学

2

合计

18

三、  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地点

4月20日

8:00-17:30

资格审查

行政楼105室

4月21日

8:00

体检

海淀医院体检中心

4月21日

14:00-16:00

笔试

科研楼2楼会议室

4月22日

8:00-12:00

面试

4月22日

16:00

填报志愿

4月23日

9:00

发布拟录取名单

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

2)当天请勿吃早餐,体检前请勿饮酒、注意休息;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告知。

四、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学生从报名系统首页下载);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五、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口语和笔试)占50%、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30+专业英语笔试*20+综合面试*20+英语听力口语*30

六、  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作为总成绩。

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如有疑问请与我所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王皓宇   郑  彦

电  话:010-62890983

E-mail:mysrsjy@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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