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牧医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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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所以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根据各学科拟招生导师人数和上线考生总成绩按照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附件)。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地点

4月25日

8:00

体检

海淀医院体检中心

4月25日

13:30-14:00

资格审查

科研楼2楼会议室

4月25日

14:00-16:00

笔试、填报志愿

4月26日

8:00-12:00

面试

4月27日

16:00

发布拟录取名单

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

2)当天请勿吃早餐,体检前请勿饮酒、注意休息;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告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学生从报名系统首页下载);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口语和笔试)占50%、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30+专业英语笔试×20+综合面试×20+英语听力口语×30

五、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作为总成绩。

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录取工作按学生志愿优先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先第一志愿,再第二、第三志愿,每个志愿均从高分开始录取。

如有疑问请与我所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王皓宇   郑  彦

电  话:010-62890983

E-mail:mysrsjy@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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