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作者: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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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简称牧医所)是国家级综合性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机构,担负着国家畜牧兽医重大基础与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等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畜牧兽医领域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推动畜牧兽医科技创新、支撑畜牧兽医产业发展、培养畜牧兽医科研人才、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牧医所科研工作涵盖动物遗传资源与育种、动物生物技术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学科,拥有动物营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中心实验室等科研与检测平台。

  根据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二)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被录用人员在参加工作5年内享受以下薪酬保障待遇:

  (1)博士后年薪20万元起,博士生年薪18万元起,硕士生年薪16万元起,同时,享受团队年终绩效奖励。

  (2)入职后前3年提供宿舍。

  3.特殊优秀人才的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策”,协议工资,并提供周转房。

  二、招聘范围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外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及京内生源应届博、硕士毕业生。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高校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社会人员

  1.社会在职人员,年龄须符合人社部有关政策规定,应具有北京户籍。

  2.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可以报名应聘,但应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入职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学习能力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与岗位匹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报名,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本扫描件(京籍人员提供)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

  (二)资格审查:研究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分为统一笔试和专业笔试。

  1.统一笔试:应聘管理岗位人员参加统一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撰写。

  2.专业笔试:应聘科研岗位人员参加专业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四)面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由研究所组织的面试。

  (五)考察与体检:依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研究所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公示: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牧医所网站公示。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考试时间安排

  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关注牧医所网站(http://ias.caas.cn),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并同时在牧医所网站公示。

  (四)本公告为2020年1月10日我所公开招聘公告的补充公告,主要是对报名时间和招聘人数进行了调整。此公告发布之前提交的报名信息有效,已完成报名并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赵老师

  电  话:(010)62815854 

  邮  箱:mysrsjy@caas.cn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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