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召开2016年研究生导师工作会

作者:admin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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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所人事教育处组织召开2016年研究生导师教育培训会。所长秦玉昌、所党委书记袁学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所副所长文杰主持。研究生导师50余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袁学志书记首先宣读了《关于调整所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袁书记要求,新当选的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好我所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工作。

  文杰副所长向研究生导师详细介绍了研究所近期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随着近年来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等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而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使命。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一是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避免无序竞争;二是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关心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处理好师生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学生的科研任务,建立和谐的导学关系;四是要注重培养方式和培养方法,注意宽严相济;五是对待突发事件,导师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所里共同应对;六是要为研究所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多做贡献,积极承担招生(命题、阅卷及复试等)、宣传、教学等任务,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和考核工作等。

  秦玉昌所长在总结发言中,针对近期研究生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一是要求导师要重视师生关系,对待研究生要多关心、多教育、多引导,真正做到传道、授业、解惑;二是希望研究生导师对待学生要大度,根据学生的工作量和业绩,适当提高学生待遇;三是导师在管理上要更加人性化,对待学生要宽严结合,更要严爱有度;四是导师应积极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导师主动参与研究生培养的工作量将纳入考核;五是要建立导师岗位问责制,对出现严重师生矛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会议向每位参会导师发放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对照指南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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