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提高我所科研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农科院党组发[2014]16号)等政策要求,经所党委会研究并报请人事局同意,决定于近期开展牧医所行政部门、中心实验室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服务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建设为出发点,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指导思想,结合研究所科研实际,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研究所现有处级干部职数24个,本次竞聘岗位包括所长助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技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财务处、成果转化与基地处六个行政部门以及中心实验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的处级岗位15个。竞聘岗位如下:
所长助理1名(受人事局委托测评);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科技管理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人事教育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
财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
成果转化与基地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中心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竞聘工作面向所内处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干部和农业部在京所属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开展。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管理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竞聘者需具备《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农科院党组发[2014]1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正处级岗位:须具有正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2年。
副处级岗位:须具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特殊岗位资格要求。
竞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处长(主任)或副处长(副主任)的,应当是中共正式党员。
竞聘财务管理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7.年龄要求。
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1962年4月30日),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竞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备注: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四、岗位职责
所长助理对所领导负责,协助所领导工作。处长(主任)对所领导负责,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处长(副主任)协助处长(主任)开展工作,承担分管工作任务。
(一)职能部门处长岗位职责
1.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勇于担当,有“四个意识”和战略思维,有组织管理本部门全面工作的能力;根据所里统一部署安排,有效地统筹本部门及研究所人员力量,按照年度计划和绩效管理要求,推动职责任务的完成。
2.熟知本部门业务,通悉国家、部委及我院在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按照所里战略规划和所领导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为所领导出谋划策。
3.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部门人员积极性,与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4.认真贯彻落实所里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的变化及时为研究所各项制度的更新主动提出建议,加强本部门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部门副处长岗位职责
1.熟知本单位和部门业务,掌握部门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能够按照所里战略规划和所领导、处长指示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配合、补位意识,积极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
2.在分管的工作领域内能够独当一面,具有政策把握透彻、工作效率高和解决问题可靠的特点和能力,能根据处长的安排,有效地组织完成主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具有协助处长开展工作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具备管理本部门工作业务能力。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有效推进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好分管工作。
4.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协助处长团结带领全处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三)研究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研究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研究室职工思想、业务、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领导全室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研究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当好科技人员与所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掌握与本研究室有关学科的国内外动态,根据我所发展规划,确定本学科重点研究方向与发展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学科近期和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本研究室人员申报科研课题,协调本研究室各科技创新团队的科研工作并推动实施;积极组织本研究室力量,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
4.组织制定本学科团队建设计划,推荐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优化学科团队结构,提升本学科的科学水平和整体实力。
(四)研究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研究室主任完成研究室日常工作、制定研究室工作计划和本学科近期和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研究室人员申报科研课题,协调本研究室各科技创新团队的科研工作,组织本研究室力量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制定本学科团队建设计划等。
(五)中心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实验室职工思想、业务、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领导全室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负责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统一管理、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与培训等工作,面向全社会开放使用,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内质量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维护中心实验室开放共享系统及上级部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负责研究所仪器设备购置全面管理工作。
(六)中心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实验室主任完成实验室日常工作、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室人员做好为所科技创新团队的科研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统一管理、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与培训等工作,面向全社会开放使用,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要尊重所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所内公告栏、所网站和院网站同时发布竞聘上岗公告,包括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通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行政、支撑及部分科研部门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岗位竞聘报名表》交人事教育处,每人可选报2个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每人只参加第一志愿职位的答辩。
4.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农科院党组发[2014]16号)和本次竞聘上岗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竞聘考核
成立考评委员会,由院所领导、部门处室专家等7-9人组成,所长、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
召开竞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竞聘考核。竞聘考核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包括: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本人是否能胜任岗位的自我评价,以及做好该岗位工作的打算。在交流环节,考评委员会根据竞聘者情况进行提问,竞聘者作答。
6、组织测评
在竞聘的同时,组织中级及副处级以上人员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7、确定考察人选
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竞聘者德才条件和民意测验的情况,综合考虑竞聘考评、干部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各岗位拟聘任建议人选。
8.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拟提拔任职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完成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人事档案核查、廉政情况(廉政部门的书面意见)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组织领导与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考察采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由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
9、民主推荐
组织召开中级及副处级以上人员会议,对拟任用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10.讨论决定和任期公示
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聘用人选。根据考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聘任人选。人事教育处正、副处长人选需报人事局备案,所长助理人选需报人事局审批。
任前公示。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拟提拔任职人选的姓名、拟任职务及简历等,在所内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11.任职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二)时间安排
2017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见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处级干部竞聘日程安排)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秦玉昌 副组长:袁学志
成员:所领导班子成员和不参与竞聘的其他党委委员。
人事教育处负责具体工作,所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七、工作纪律
(一)参加岗位竞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二)参加竞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不准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资格。
(三)所党委会议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四)竞聘上岗期间,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立意见箱(一楼大厅)和监督电话(62815854、62895371),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岗位竞聘报名表
附件2: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岗位竞聘日程安排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