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是综合性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机构,开展动物遗传资源与育种、动物生物技术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学科的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拥有动物营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心实验室等科研与检测平台。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度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等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18年度第三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1、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北京户籍的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一)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18年度第三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我所,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18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18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材料要求
个人简历应简明扼要,注明应聘部门及岗位,并附带在校成绩单、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发电子邮件),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应聘者查看《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2018年度第三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三) 确定笔试人选:研究所依据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综合考虑教育背景、考生成绩、综合表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岗位适配性等因素,从初选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笔试人选,于2018年9月26日在所网站公布笔试名单。
(四)笔试:笔试由研究所组织,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为主;科研行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以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为主。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我单位根据既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七)公示:招聘工作进展以及笔试、面试、考察及最终录取结果将在所网站上公示。
(八)上报审批:录取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请考生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三)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考察方式为“差额考察”,均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差额考察”比例为1:2;
(五)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我所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六)人事教育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并同时在我所网站公示。
(七)应聘人员需了解我所情况,请登陆我所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网址:ias.ccas.cn)。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1号楼南207室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赵文婷 王丹莉
电 话:(010)62815854 (010)62815861
传 真:(010)62815861
邮 箱:mysrsjy@caas.cn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