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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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做好我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农科研生〔2016〕13号),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第二条  申请我所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同等学力的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院所相关管理制度,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成绩优秀,按时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及重修记录,学位课成绩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取得阶段性进展,并与博士研究生阶段拟进行的研究能够紧密衔接,有可能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选择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具备支持研究生连读的条件。优先选择原导师,或选择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7.招生类别属定向培养的,须征得定向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三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审批程序如下:
1.研究生申请。硕士研究生本人向人事教育处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提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研究生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31日前向人事教育处提交《申请表》、至少两位专家填写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附件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人事教育处于4月初前对研究生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和导师招生资格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的条件。
3.考核。研究所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参照相应学科、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对申请人的考核工作。
考核方式:考核以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PPT汇报2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申请人答辩10分钟。
汇报内容: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入博士学位阶段深入研究的设想与预期结果。
提问答辩方式:采用中英文随机提问答辩的方式。
提问内容:专业外语、专业理论、科研进展、综合素质等方面。
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根据申请人的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含)同意推荐的,视为申请人通过研究所考核,报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4.会议评审与公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4月下旬对考核小组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名单进行会议评审,最终按不超过当年招生指标的30%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名单与拟接收导师,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在5月底前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及《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核、公示与批准。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批复硕博连读名单。
6.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相关要求,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第四条  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用研究所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及我所将统筹考虑硕博连读研究生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指标需要。
第五条  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自当年9月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具体培养要求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论文发表的期刊须在“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选核心期刊目录”内),其中至少包含1篇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在2.0以上。发表在影响因子3.0以上的SCI/EI学术论文,同等贡献的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发表在增刊、综述性文章和会议论文除外。
第七条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向院学位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第八条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受研究生院培养处指导,由所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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